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简称“农机化总站”)是在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合署办公的基础上,整合组建而来。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简称“农机鉴定总站”)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51年,文革期间停办,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建站,1998年加挂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牌子,2018年机构改革更为此名。农机鉴定总站承担农业机械及其零配件试验鉴定、农机产品质量认证、农机产品质量调查与投诉监督管理、农机化标准管理、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与农机维修管理服务等工作,加挂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信息中心、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农村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指导站、农机维修管理服务中心等牌子,是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简称“农机推广总站”)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82年,1999年加挂农机监理总站牌子,2018年机构改革更为此名。农机推广总站承担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安全监理、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技术支撑等工作。
2019年6月,农业农村部党组决定将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合署办公,继续承担两站原有的职责任务。
2021年2月,农业农村部党组决定在两站合署办公的基础上,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农机化总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局级,主要职责是:开展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划、计划和政策研究,并参与组织实施;承担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推广鉴定,组织重大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技术推广,提出农机装备及技术需求建议,指导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农机安全监理相关工作,开展农机事故统计分析,参与指导农机监理体系建设及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标准、业务规程和农机作业规范、试验鉴定大纲的研究起草等工作;承担在用农机质量投诉处理、质量调查工作,参与指导农机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参与指导农业机械化供应链产业链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机械化重大生产活动,开展农机作业服务市场监测,承担农机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承担农业机械化统计汇总、发展形势分析、舆情监测工作;承担农机实用人才培训、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经合组织(OECD)农林拖拉机官方试验标准规则、亚太农机检测网(ANTAM)等国际组织相关项目实施工作;承担农业农村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机化总站内设机构19个: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计划财务处、体系外事处、政策发展处、科技标准处、鉴定业务处、动力机械处、粮作机械处、经作机械处、养殖机械处、加工设施处、安全指导处、运用指导处、质量监测处、技术评价处、条件建设处、信息处、后勤服务中心。
农机化总站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