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征集2023年果蔬初加工机械化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作者:农机网址导航 访问量:216

农机化总站〔2023〕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推广站(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推广总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有关部署要求,树立大食物观,推动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我站决定组织开展“果蔬初加工机械化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这次征集活动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为目标,聚焦果蔬初加工环节,挖掘总结、宣传推广一批果蔬初加工机械化成功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对象

一是生产机械化典型案例。从事水果或蔬菜初加工的种植大户、农业(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在推进果蔬清选、分级、保质机械化生产进程、技术装备推广、实施标准化生产等方面主要做法和成效经验。

二是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从事水果或蔬菜初加工经营主体或企业在满足自己加工生产需求的同时,拓展农产品初加工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产业发展,引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二、相关要求

典型案例应具有前瞻性、带动性和可复制,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具有一定的初加工规模,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初加工技术方案和工艺成熟,实现了果蔬产地初加工关键环节生产机械化或全程生产机械化绿色化生产;经济和社会效益好,促进了产业机械化进程,带动了周边农民增收致富,推动了乡村产业振兴。

三、申报材料

一是基本情况。主要是经营主体的果蔬种植面积、产量和加工量,投入资金和组织人员情况,机械化生产装备配置情况及实现机械化作业情况;二是经验做法。经营主体在推进果蔬初加工机械化生产或社会化服务中采取的措施;三是取得成效。主要是机械装备在提高加工能力、降低产后损失、提升产品价值、提高流通效率、节约人工成本、推动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效益等。对于机械化、信息化程度高,技术成熟适用、作业效果好的关键机械化生产加工环节,可围绕单个环节组织材料进行推荐。

案例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事例鲜活、亮点突出、文字简洁,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同时选送每个机械化环节机具照片1—2张,照片不小于3M,像素不低于2300×1700。有条件的可以附加视频资料。

四、组织报送

各省级农机化推广部门要优中选优推荐,原则上不多于3个,对于果蔬生产大省和果蔬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较高的省份可适当增加案例数量。请于6月31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加工设施处。

联系人:李玮琪

电话:010—59199190

电子邮箱:zzjgssc@126.com。

五、成果应用

我站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典型案例进行遴选,择优进行公开推介,广泛宣传,树立示范标杆,加强交流学习借鉴,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械化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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