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26〕7号),坚持农用优先、以秸秆还田肥料化为主、能源化饲料化为辅的“一主两辅”路径。政策支持方面:玉米秸秆翻埋碎混还田省级每亩补助30元,水稻秸秆翻埋旋耕还田每亩补助20元;将哈尔滨9区9县、绥化1区9县、大庆4县纳入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香坊、南岗、平房各安排100万元,其他县(市、区)各400万元支持离田作业利用;鼓励应用具有筛土功能的打包机具从源头减少离田带土量。方案自公布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底,其中还田作业补助截止2027年4月30日。来源:黑龙江政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原文日期202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