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人民政府发布《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遴选公告》,依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及三年行动方案;支持收储设施体系建设和秸秆相关机械设备采购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企业项目奖补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1/3、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不超过1/2,设备购置财政性补贴不超过实际购买金额的50%;重点支持秸秆捡拾、打捆离田环节,完善“打捆—清运”收集模式,示范推广高效收储运设施设备。来源:双峰县人民政府,原文约2026年9月。
双峰县人民政府发布《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遴选公告》,依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及三年行动方案;支持收储设施体系建设和秸秆相关机械设备采购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企业项目奖补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1/3、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不超过1/2,设备购置财政性补贴不超过实际购买金额的50%;重点支持秸秆捡拾、打捆离田环节,完善“打捆—清运”收集模式,示范推广高效收储运设施设备。来源:双峰县人民政府,原文约202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