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秋冬季秸秆禁烧管控政策解读。2026年8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246条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科学精准加强秸秆、落叶等焚烧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及省级以上政府划定区域和时段露天焚烧秸秆。第1131条规定违者由县级以上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引发交通或火灾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责。黄冈坚持全域禁烧、统筹生态保护与农事生产。(来源: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原文未注明具体发布日期,按src_date记未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