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秸秆禁烧科普,指出2026年8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等区域露天焚烧秸秆,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违者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结合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露天焚烧拒不改正可处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处五百至二千元。来源: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09-16)。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秸秆禁烧科普,指出2026年8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等区域露天焚烧秸秆,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违者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结合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露天焚烧拒不改正可处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处五百至二千元。来源: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