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在全区开展农作物秸秆收储利用补助申报,依据苏农科〔2026〕5号等文件。补助对象为当年度秸秆收集量200吨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及农业企业,单一主体原则上不高于35元/吨,全区合计不高于25万元;2026年10月10日前备案,11月30日前现场核定,散堆秸秆不予核定。来源: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09-09)。
镇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在全区开展农作物秸秆收储利用补助申报,依据苏农科〔2026〕5号等文件。补助对象为当年度秸秆收集量200吨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及农业企业,单一主体原则上不高于35元/吨,全区合计不高于25万元;2026年10月10日前备案,11月30日前现场核定,散堆秸秆不予核定。来源: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