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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公示2026年省级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实施主体

政策 2026-09-12

永新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及江西省、吉安市相关文件,经公开申报、遴选和技术指导小组审核,公示2026年省级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名单,公示期7天(2026年9月8日至9月14日),有异议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来源:永新县人民政府(2026-09-08)。

来源:永新县人民政府原文发布日期:2026-09-08查看原文 ↗(www.yongxin.gov.cn)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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