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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城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告

政策 2026-09-07

丰城市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8月20日组织专家对申报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遴选评审,经主体申报、材料审核、现场验证和专家综合评议,确定28家主体拟纳入丰城市2026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支持范围。公示期为2026年8月20日至8月26日。项目依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6〕19号)及宜春市相关文件实施,重点支持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及收储中心建设。来源:丰城市人民政府网,原文日期2026-08-20。

来源:丰城市人民政府网原文发布日期:2026-08-20查看原文 ↗(www.jxfc.gov.cn)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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