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湘检说法」栏目邀请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结合2026年8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解读秸秆焚烧法律红线。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明确鼓励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并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第二百四十六条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及省级以上政府划定区域和规定时段露天焚烧秸秆;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违规者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