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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窝镇开展秸秆禁烧新规宣传:全域禁烧,违者罚500至2000元

禁烧 2026-09-05

洪湖市燕窝镇全面开展秸秆禁烧新法规宣传解读。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秸秆管控告别一刀切,划分为禁烧区域和限烧区域实行差异化管控;居民聚居区、高速、省道、铁路沿线、饮用水源保护地为全年全天候禁烧区,仅偏僻远离村居和交通干道的农田在符合气象条件、完成报备审批后可计划性有序焚烧。燕窝镇结合区位明确全镇全域划为禁烧区,违规露天焚烧秸秆依法处500元至2000元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行政拘留,引发火灾或重大损失追刑责。同时推广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五化综合利用。来源:洪湖市人民政府网(2026-09-04)。

来源: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原文发布日期:2026-09-04查看原文 ↗(www.honghu.gov.cn)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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