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式施行。对秸秆焚烧管理明确“科学精准、分区管控、疏堵结合”原则: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及省级政府划定区域和时段露天焚烧,禁烧须同时满足“划定区域+规定时段”双重条件,纠正“全域全时禁烧”。处罚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机械的财政补贴。农业机械归入“非道路移动机械”,法典设立排放控制专章,超标机械须维修或强制报废,县级以上可划定高排放机械禁用区。来源:中国农机化导报头版(2026-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