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机化导报》2026年8月20日头版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正式施行,对秸秆处置与焚烧作出系统性规定,明确科学精准、分区管控、疏堵结合原则。禁烧须同时满足划定区域和规定时段双重条件,市县乡镇无权自行随意扩大禁烧范围,杜绝全域全时禁烧一刀切做法,违规焚烧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法典鼓励秸秆五料化综合利用,加大还田、收集一体化农机财政补贴。农业机械归属非道路移动机械,法典设立专门排放控制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可监督检查在用机械排放,排放超标应维修,经维修仍不达标强制报废;县级以上政府可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禁行区内使用冒黑烟超标农机将面临处罚。来源:农民日报社《中国农机化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