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新闻综合广播(吉林之声)2026年8月18日普法提示: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及省级以上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和规定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法定禁烧范围含城乡居民区、机场周边、交通干线沿线及各省划定的全域禁烧区、重点防护区,秋收夏收高发污染时段统一划为禁烧时段。单纯在禁烧范围及时段内焚烧,最低罚款500元、最高2000元;拒不配合或屡次焚烧可追加治安拘留;火势蔓延引燃林地农田房屋造成损失或伤亡,按失火罪追究刑责。农户可采用还田、回收饲用、堆肥腐熟等合规方式处理。法律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来源:今日头条·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