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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 7个重点县获2302万元

政策福建 2026-10-17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永泰县、武夷山市、浦城县、永定区、长汀县、上杭县、古田县7个县(市、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聚焦科学还田、饲料化、高值化利用、收储运体系等六项任务,稳定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项目补助对象为从事秸秆“五化”利用的新型经营主体和个人,2302万元补助资金已下达。来源:福建省财政厅(czt.fujian.gov.cn),2026-07-30。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原文发布日期:2026-07-30查看原文 ↗(czt.fujian.gov.cn)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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