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致农民朋友公开信,明确全区范围内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倡导秸秆通过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等方式综合利用,对个人露天焚烧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来源:武陵区人民政府(2026-10-10)。
武陵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致农民朋友公开信,明确全区范围内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倡导秸秆通过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等方式综合利用,对个人露天焚烧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来源:武陵区人民政府(2026-10-10)。